海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卷烟案 缴获伪劣卷烟400余万支涉案金额超2亿元******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罗慧 近日,海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卷烟案,斩断了一条涉供、销、储各环节的售卖假烟销售产业链,打掉了一个销售网络遍布全国19个省市的特大涉烟犯罪团伙,有力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2年1月28日,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工作中获悉,有多人向以“乐哥”为首的团伙购买走私及假冒伪劣卷烟,并在海口、儋州、琼海等地销售,严重扰乱了卷烟销售行业市场秩序。
通过精准研判,海南省公安厅将该案立为“2022·2·17”制售假冒卷烟案,2022年7月11日,经省公安厅批准,指定该案由琼海市公安机关管辖,在省厅治安总队牵头指导下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开展侦办工作。
专案组通过组织深入侦查并多次召开案侦会议,根据涉案人员的经营活动范围,抽调警力组建3个外线侦查小组开展工作。在完备的侦查工作基础上,专案组掌握了多名团伙成员行踪,于2022年12月20日,对该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所有预定抓捕目标人员无一漏网。
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33人,行政处罚13人。搜查烟酒商行25家,捣毁囤放伪劣卷烟仓库28个,收缴查扣各类伪劣、走私卷烟414万支、电子烟2310支,现场货值458.53万元,涉案资金流水2亿余元。
经查,以“乐哥”为首的走私及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涉及存、运、销多个环节。据了解,该团伙长期在广东汕头租用仓库并进货,通过网上接单快递打包送货的方式向海南及全国其他省市销售假烟、走私烟。该团伙还涉及上百名三级代理,分布在全国19个省市,涉案网络面广、人员众多、金额巨大。
此案件的成功侦破系近年来海南省单案缴获伪劣卷烟数量最多的案件。
琼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庆华说,截至目前,已基本查清以“乐哥”为首的涉案团伙。下一步,琼海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做好案件侦办工作,对新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不断扩大战果。同时,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下,深入开展打击销售伪劣、走私卷烟、跨区域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争当滨海城市带“优等生”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据悉,自“利剑4号”打假打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南省各级公安机关累计破获涉烟刑事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5人,捣毁伪劣卷烟仓库74个,分销点96个,现场查获各类非法卷烟900多万支,查扣卷烟货值达1216万余元,涉案金额超2.7亿元。有力震慑了制售假烟和走私卷烟违法活动,对涉烟犯罪分子给予了沉重打击,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卷烟市场规范有序。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